校党字〔2014〕21号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及省编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事业发展、职能拓展等要求,特制定学校处级机构设置及处级岗位职数方案。
一、机构设置原则
(一)根据工作需要,遵循精减、统一、效能原则,增强机构设置的规范化、标准化及科学化。
(二)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调整原则,充实教学机构、精减党政及其他机构,理顺机构职能,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三)围绕应用型办学目标任务,降低管理重心、规范机构职责和权限、加强专业分工与协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二、各类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及机关党总支(正处级,共15个)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合署、档案馆)
协助校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学校综合性文件起草、资料归档;负责全校重要会议承办、文电、保密、信访、公务车辆管理等;协调全校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校事业统计;统筹综合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学生档案等管理及校史编撰工作。
2.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合署、党校办公室)
负责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及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工作;负责党校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组织协调离退休协会和关工委工作。
3.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合署)
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指导与协调;负责法制宣传;负责全校对内对外宣传;负责校报编辑、校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管理;组织协调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全校统战工作。
4.监审处(纪委办公室合署)
协助纪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及党风廉政教育,负责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监督学校人、财、物等领域关键环节及活动过程;负责组织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并督查其整改工作。
5.人事处
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统筹全校岗位设置及用工管理;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相关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聘、考核奖惩、人事人才信息等管理;牵头开展全校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教职工各级各类在职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6.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高教研究所)
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计划、年度发展报告;负责学校综合信息采集、整理及报送,高教信息的整理、分析及调研项目管理;牵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牵头教学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7.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考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编制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统筹全校专业建设与实验室建设;负责全校的教学、实验、实训等组织管理工作;牵头专业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课程及教材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监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全校考试及考务工作;组织学士学位评定工作。
8.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学科建设办公室、服务地方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校各类科研管理及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工作;牵头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等管理,组织开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及硕士学位点建设工作;负责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科研经费监管;负责学校学报的编辑、发行等工作;承办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9.学生处(党委学工部合署、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统筹全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勤工助学、学生奖惩,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负责辅导员等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协调毕业生就业,加强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做好就业信息管理、毕业生就业的跟踪服务和调研工作。
10.财务处
负责全校各级各类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及效益监督与考核;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校财务预算与决算的编制;负责全校资金的结算及调度工作;负责全校各类收费管理工作;代管校工会、后勤服务集团财务。
1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境外联系、交流等外事活动,起草学校外事工作有关制度;负责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工作;负责外籍专家及留学生管理;落实出境人员选派及考察团出访任务;做好外事信息管理。
12.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负责起草校园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各类基建工作;负责全校公有地产、房屋及附属设施管理、节能减排工作,及校内教职工住房管理;负责起草学校后勤改革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代表学校指导、协调、监督后勤服务集团的服务和经营活动。
13.资产与设备处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资产使用效益管理;负责组织全校公有资产的登记、清理、调配等工作;负责全校物资招标、采购等工作;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资产与仪器设备的统筹管理及使用效益考评。
14.保卫处(党委保卫部、武装部合署)
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消防、综合治理以及治安工作;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负责人民武装、民兵、优抚等工作。
15.机关党总支
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配合组织部做好机关党员干部考核、考察、民主测评工作。
(二)教学机构(正处级,共16个)
原15个正处级教学院(部)及继续教育学院调整为16个,原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调整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和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具体为:
1.文学与传媒学院,简称文学院;
2.数学与金融学院,简称金融学院;
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信息学院;
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简称机械学院;
5.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简称电气学院;
6.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简称地信学院;
7.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简称化工学院;
8.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简称食品学院;
9.经济与管理学院,简称经管学院;
10.教育科学学院,简称教科院;
11.外国语学院,简称外语学院;
12.音乐学院;
13.美术与设计学院,简称美术学院;
14.体育学院;
1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简称思政教研部;
16.继续教育学院。
大学数学教学部、大学物理教学部、大学英语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分别挂靠在数学与金融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部挂靠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原地理信息技术研究所、化工技术研究所仍保留为学校正式科研机构,分别挂靠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工作职责范围不变。
除继续教育学院以外教学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各院(部)日常教育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负责本院(部)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本院(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院(部)学生教育与管理及就业工作;负责落实学校下达的其他教育教学、实验实训等任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科技服务;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学院党总支负责本单位的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反腐倡廉等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开展工作;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起保证监督作用。
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录取,安排落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计划;负责成人教育学员的学籍及档案管理、毕业证书管理等;负责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代表学校对外组织开展各级各类非学历教学及技能培训等。
(三)教辅、群团及直属机构(正处级,共4个)
1.图书馆
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各类图书、报刊的征订、流通、阅览、管理,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图书文献资料的信息传递与咨询服务工作。
2.工会、团委
工会、团委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行使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
3.后勤服务集团
后勤服务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按学校下达的后勤服务目标和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饮食供应、学生公寓管理、环卫绿化、水电保障与修缮、医疗保健等服务工作;做好商业经营网点的监管,指导下属各实体开展相关经营与服务活动。
三、处级干部岗位设置
根据省编办文件精神及我省高校领导干部岗位设置原则,结合我校事业发展和调整后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设正、副处级干部岗位共100个,其中正处级干部岗位52个,即党政机构14个,教学机构31个,图书馆、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各1个,校学术委员会专职副主任1个,后勤服务集团2个;各类机构副处级干部岗位48个,即党政机构21个,教学机构23个,图书馆、团委各1个,后勤服务集团2个。担任地理信息技术与化工技术研究所所长或副所长的,其职级可根据原干部职级确定,原则上为兼职。以上处级干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澳门十大信誉赌场排名处级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
澳门十大信誉赌场排名处级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党政、教辅等机构 | 正处岗 | 副处岗 | 教学及科研机构 | 正处岗 | 副处岗 |
办公室 | 1 | 2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副书记1名 |
组织部 | 1 | 2 | 数学与金融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
宣传部 | 1 | 1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副书记共2名 |
监审处 | 1 | 1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副书记1名 |
人事处 | 1 | 1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副书记1名 |
发展规划处 | 1 | 1 | 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副书记1名 |
教务处 | 1 | 3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
科技处 | 1 | 2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
学生处 | 1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副书记1名 |
财务处 | 1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副书记共2名 |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 1 | 2 | 音乐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
资产与设备处 | 1 | 1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副书记1名 |
保卫处 | 1 | 1 | 体育学院 | 院长1名、 书记1名 | 副院长1名 |
图书馆 | 1 | 1 |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研究部 | 主任1名、书记1名 | 副主任1名 |
机关党总支 | 1 |
| 继续教育学院 | 院长1名 |
|
团委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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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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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集团 | 2 | 2 |
|
|
|
校学术委员会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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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1 | 25 | 小计 | 31 | 23 |
注:管理机构一般设2个处级干部岗位,职能任务较重的可增设1至2名副处级干部岗位。教学机构一般设3个处级干部岗位,职能任务较重、专业及学生数较多的学院可增设1名副处级干部岗位。校学术委员会设专职副主任1名。信息学院、外语学院既可配副书记和副院长各1名,也可配2名副院长;思政教研部如同时配备主任和书记各1名,则不单独配副主任。